“几经坎坷,我的房子终于‘有证’了,悬挂在心头十多年的‘石头’也落地了。”近日,谢女士在拿到期盼已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时,开心地与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说道。此前,因为各种原因,谢女士2004年在临桂区购买的房屋一直办不下房产证。
时间回到2021年10月11日,这天一大早谢女士就来到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我要举报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作为问题,我在临桂买的房子十几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据谢女士反映,为了一个“小本本”,她已经跑了十几年,甚至到法院起诉过,而且法院也对此事进行了判决,要求房产开发商限期为谢某提供办理手续相关资料,但是临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旧没有给谢女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接到谢女士反映的问题后,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联合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到临桂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谢女士申请办证的材料里缺少房产开发商提供的房产首次登记材料。虽然有法院对开发商的判决书,但是按照规定,缺少房产首次登记材料就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在了解问题的症结所在后,核查组立即赴临桂区人民法院核查情况。经查,2010年12月向临桂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判决后,房产开发商就按照法院的判决为谢女士办理相关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但是却唯独没有提供所购买房产首次登记的资料,而法院在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开发商已提交报备相关材料证明后,未经严格审核便对此案执行终结。
“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我们对法院主要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在临桂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对这个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督促法院党组对原来的执行法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要求法院对该案件进行重新执行,并要求限期完成执行。”临桂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黄龙腾说道。
经过跟进督办,临桂区人民法院及时更换执行法官,重新执行该案件,并及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在多方沟通协作下,2022年2月17日,谢某终于领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谢某的信访件是我们妥善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的成功实践,也是我们通过“室组”联合监督成功办理信访件的一个缩影。”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陈庆文介绍道。
据悉,临桂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妥善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建立“室组”联动监督机制,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跟踪督办的形式,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单位对群众信访事项的重视和落实,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去年,我们成功帮助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26名工人解决了工资拖欠的问题,突出发挥了‘联动监督’的实际效果。我们将继续推动业务外联动监督,稳步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率。”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