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们的核查,未发现李建中同志存在该信访举报所述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此给李建中同志予以澄清正名。”
“受到不实举报,心里一度感到委屈。现在,组织专门为我澄清正名,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依法履职、秉公执法的决心。”
日前,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李建中同志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核查组同志通过核实,最终认定此信访件为不实举报。近日,兴宁区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会议,详细解释核查结果,为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中撑腰鼓劲。
为深入推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开展,该市纪委监委充分落实澄清正名机制,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强化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实干的工作方案》,规范澄清正名审批、复核、备案等程序,对确定的澄清正名件按照“一件一档”的要求进行复核,综合考虑失实检举控告的影响程度以及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因素,单独或合并使用反馈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最大程度保证澄清正名综合效果。
“我们在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还建立完善容错备案制度,将事后容错纠错前置为事前风险备案,规范启动、研判、审查、备案等流程。”该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负责人表示。为鼓励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市纪委监委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大胆容错,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并组织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跟着学、照着做,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干部的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按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的要求,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给予容错免责减责,鼓励领导干部大胆创新、放开手脚、敢闯敢干,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高效推进。2021年以来,全市共为179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或消除影响,向实名举报者反馈结论417件,先后对103名符合容错条件的党员干部免予处分或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领域遴选典型案例27个,形成《南宁市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材料汇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保密性强,难免会疏于对家庭的关心,多亏了你们的理解、支持与付出,才能让干部们甩开膀子加油干。”“委员您放心,我会当好‘廉内助’,让潘湘全力干好纪检监察工作。”这是该市监委委员谢宏栋对干部潘湘家访时和其家属谈话的场景。
年初开始,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新一轮政治家访活动,并为纪检监察干部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南宁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干部家中,以“拉家常”式的谈心谈话,与干部家属亲切交流,通过面对面交谈,让干部家属进一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和使命,获得干部家属的支持和理解。认真听取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干部及其家庭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为干部提供事业支持、生活保障和心理关怀。
截至2022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已对市直单位及二级机构关键岗位的5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家访,共收集意见建议36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7个,有效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助燃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