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北京一国企高管被通报“双开”。当天,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北京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经查,李爱庆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任免过程中违反议事程序,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本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纵容、默许亲友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其所作所为,纪检监察部门在通报中评价道:“李爱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最终,有关部门决定给予李爱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外,李爱庆的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图片来源: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李爱庆被查的消息,是去年7月6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当时,他已经从首创集团“一把手”的位置上卸职,任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从2002年到2016年,他以董事长的身份掌舵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4年,之后又执掌首创集团4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爱庆的诸多问题中,有一条“用人失察失误”。身为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能力当然必须合格。李爱庆的这项问题,能在处分通报中被特别指出,说明他一定在用人中犯下了严重错误,选了不该选的人,把对方放到了不该放的职位。从这一表述上看,与李爱庆有关的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节并受到相应处理,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就在李爱庆落马之前一个月,与他共事13年的一名下属刚刚被查。此人就是长期和李爱庆一起在北京市国资系统任职的范月仙。2021年6月21日,北京市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范月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范月仙,女,生于1960年10月,2020年11月退休。公开履历显示,就在李爱庆担任北京国资公司董事长的一年后,也就是2003年3月,范月仙离开北京市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岗位,开始担任北京国资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其后,范月仙在北京国资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1年2月起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副书记。
从2003年3月至2016年9月的13年里,范月仙一直是李爱庆的下属。到李爱庆从北京国资公司离任时,范月仙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2019年2月,范月仙也离开北京国资公司,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并于2020年11月退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利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察组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触及底线者,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京报等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