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2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委原督查组副组长姚多咏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多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多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