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通化3月28日电(通讯员贾大维)反手摸肚脐、蚂蚁腰、筷子腿……这些网络上流行的女性身材标准,让减肥产品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于是有不法分子试图销售有毒、有害的减肥产品牟利。近日,吉林省辉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分别处以罚金24万元和6.5万元。
2021年,小丽(化名)和小娜(化名)二人购买了一款名为“溶脂胶囊”的减肥产品,在明知该“溶脂胶囊”为“三无”产品且有消费者反映服用后出现心慌、口渴等不适情况下,二人仍继续通过网络面向全国各地销售该减肥产品。经检验,其销售的“溶脂胶囊”中含有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截至案发,二人销售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3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两名被告人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