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是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在1996年确定的。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送上“安全锦囊”,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避免案事件的发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