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发布
大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
难免遇到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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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你需要的?
Q
哪些对象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Q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是单位和职工用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首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汇缴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Q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或贷款职工,可以通过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公积金”等线上渠道,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缴存银行网点查询。
Q
如何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办理方式:
可通过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公积金”、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重庆公积金”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提取。
Q
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重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贷款情况后,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交至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