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7项行动 护航儿童成长

日期:03-28
实施方案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赵汶)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儿童安全、出生缺陷防治等七项提升行动,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0.87名/千儿童、床位达到2.2张/千儿童。

《实施方案》要求,依托省级、三亚、儋州及琼海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妇幼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每个市县内均有1家符合质量评估要求标准化的危重儿童救治中心;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在社区可初筛、县级能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扎实开展0至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实现公立型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县全覆盖,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个以上,普惠托位占比在30%以上。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三级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儿童医院设置中医儿科。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0至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5‰、3.5‰和5.5‰以下,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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