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次统筹整合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

日期:03-27
山西省生态环境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3月24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我省拟整合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作为散煤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散煤清零项目的启动资金,推动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这也是我省首次统筹整合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底,为加强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以“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核心,立足全省实际,以目标为导向,打破各专项之间壁垒,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有效整合资源,充分用好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首次创新财政奖补机制和资金分配方式,探索实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1+n”模式,即“1个大专项+n个项目清单”管理模式,将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的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每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重新调整确定各项目资金额度,实现“大类间统筹,专项间打通”。

今年年初,省财政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谋划,统筹整合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作为散煤清零项目的启动资金,撬动区域内其他社会资本。该项目是《意见》颁布后的首次探索应用,主要聚焦太原、晋中、吕梁三市散煤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集中有限财力,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额度,支持清洁取暖改造、实现散煤清零。截至目前,太原、晋中、吕梁3个市共14个县(市、区)上报了申请文件和实施方案。

下一步,省财政厅还将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在省直各厅局的共同推动下,搭建政府、金融企业、市场运营主体三方协作服务平台,召开金融服务推介会,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大对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区域内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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