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淄博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6日起,将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共青团东路恒嘉园55号楼、周村区城北街道东塘社区1号楼、周村区永安街道北门街293号院瑞丰樱桃园1号楼、桓台县少海街道天煜信园7号楼、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萌一村2号楼共5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风险区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淄博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6日起,将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共青团东路恒嘉园55号楼、周村区城北街道东塘社区1号楼、周村区永安街道北门街293号院瑞丰樱桃园1号楼、桓台县少海街道天煜信园7号楼、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萌一村2号楼共5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风险区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