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基层能动履职搭建平台

日期:03-26
检察院自治区检察官宁夏

正义网讯(记者单曦玺)“2021年,我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98件,是2011年我院刑事案件办案总量的0.86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春玲告诉记者。作为基层院一线办案力量,案件多,办案人员不足,是该院检察官的共同感受。

近日,在自治区检察院建议下,自治区党委编委会研究同意为金凤区等基层检察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这将进一步充实基层院办案力量,更好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聚焦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强化基层办案力量,释放基层能动履职效能。

为缓解办案人员不足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编办协商沟通,邀请自治区党委编办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为基层检察院增编建议,并将自治区党委编办下达的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一线。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还积极优化考核机制,将涉及案件质量评价的考核指标减少为60项,并对现有考核系统功能进行优化,提升考核工作质效,为基层减轻考核工作负担。

全区各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能动性,依据自身特点,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效。比如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等基层检察院,根据不同案件办理特点,设置“两抢一盗”和“危险驾驶”专业化办案组,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形式,有效提高检察官专业化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规划,建立基层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到区、市两级院跟班学习锻炼机制,为优秀年轻干部成才搭建平台,进一步提升检察官能动履职能力,并通过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特别助理等措施,为基层办案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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