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告知卡”制度 小卡片彰显铁纪威力

日期:03-25
纪检监察柳州市

“处分影响期一年,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这是柳城县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收到的“纪律处分执行告知卡”上的内容,让他对犯错误而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一目了然。

“告知卡”与处分决定书,由纪检监察机关同步送达受处分人的单位党组织。收文的单位收到“告知卡”后,需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并告知受处分人。

为有效解决违纪违法案件执行规定不清楚、政策传达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2019年以来,柳州市纪委监委在柳城县开展处分执行“告知卡”试点工作,将具体处分影响期规定、年度考核办法、工资档次或职务层级调整等,以“菜单式”告知受处分人及所在单位,推动处分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到位,取得较好效果。

“在处分宣布那天,我不仅收到了处分决定书,而且多了一张醒目的‘告知卡’。”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表示,“告知卡”是义务“明晰卡”,也是权利“保障卡”,对处分影响期内自己能否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职务层级,是否可以评先评优等作出了清晰的规定。

“告知卡”是执行“责任卡”,明确了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处分执行的具体事项,以及在监管教育受处分执行中的相关职责要求,做到“事项清、时限清、责任清”,有效杜绝处分执行中扯皮疏漏、敷衍塞责等问题,防止处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推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对已发放“告知卡”的372个案件进行“回头看”检查后,发现相关执行事项均得到有效落实,问题案件仅3件,与推行该机制前相比,实现问题案件大幅下降。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我们将充分发挥‘告知卡’优势。”柳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推行“告知卡”机制,开展常态化执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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