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弄死我啊,谁怕谁是孙子!”近日,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执行团队长冯永良带队到房山区良乡镇某村对5棵槐树进行强制伐放,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田某不断言语挑衅法律权威,阻碍法院执行,最终被司法拘留15天。
5棵树,2家怨
申请人李先生与被执行人田某为邻居关系,两家宅院均坐北朝南,两家中间有一条南北向集体道路。
据李先生所述,30年前,田某的父亲在李先生家西房外栽种5棵槐树,由于当时树小,对房屋没有影响,所以没有交涉此事。近些年,5棵槐树已经高大粗壮,部分树干靠在墙上,树冠倾斜在院内和房顶上,树根生长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家房屋安全。双方多次调解未果,故李先生将田某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经法院现场勘验,涉案的5棵槐树树根距离李先生家46号院院墙过近,树干贴合墙部,树冠部分已经覆盖46号院屋顶及墙内,在遇大风及雷雨等极端天气时或继续生长,显然可能对46号房屋的安全使用构成影响,因此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消除该安全隐患。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田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位于46号院外的5棵槐树予以伐放或移栽。二审维持原判。
阻碍执行,强制带离
距离二审生效判决过去四个月,田某始终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反复与被执行人田某沟通无果。眼看着天气逐渐转暖,雨季到来后会增加申请人房屋的安全隐患,于是法官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田某听闻法官要强执,立马骑车赶回现场,站在警戒线外阻挠法官和伐木人员。田某的吵闹声,引得周围邻居上前围观看热闹。
“我看你们谁敢来!你们要执行的主体是谁?你们要执行谁!”田某声称,这5棵树是自己父亲生前所种,如今应该属于遗产由兄弟姐妹几个人继承,法院没有理由判定归自己所有,故认为法院无权强执。
说着,田某的姐姐和弟弟也赶来涉案现场进行阻碍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宣布“开始执行,将无关人员带离执行现场。”因田某等人抗拒执行,被法警强制带离,并予以司法拘留15天。
随着5棵槐树被顺利伐放,申请人李先生的合法权益也由此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