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推动招投标领域新一轮创新改革。据悉,北京将推进各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全城通办,不断提升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
《通知》聚焦全程网办,提出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体系,进一步优化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推进各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全城通办,不断提升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着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畅通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全流程”。
同时,本市也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系统数字服务功能,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缩短支付时限、减少支付环节,推动实现北京市各领域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线查询支付进度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办事流程也将更简单、便捷。《通知》要求,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各行业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水务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前置条件,不再将“监理单位已确定”作为施工招标的前置条件,压缩水利建设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时间;对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有关规定预留预算总额一定比例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