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张艺萌)日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紧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度汛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要求,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其间,各市及雄安新区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对辖区内县(市、区)和本系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月9日至20日,省防办从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抽调技术骨干和专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抽查、督导检查。督促整改意见将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挂账督办。
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包括:行洪河道、水库、尾矿库、蓄滞洪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超、交通桥涵、人防工程、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暴露出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物资队伍、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方面问题。
省防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排查情况,分级建立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发现一件、整治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汛前全部整治到位。对汛前确实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建立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