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的水质为何那么好?原因是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

日期:03-24
柳州市检察机关检察院

正义网3月24日电(何伟理)2020年、2021年,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质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这背后少不了柳州市检察机关聚焦“工业重镇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担当作为。

找准病灶精准监督。柳州市检察机关紧盯江河公益热点、环境痛点、生态堵点,不断延伸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触角。2019年,针对网络和媒体报道的都乐河河面漂浮大量死猪污染河流事件,柳州市检察院敏锐结合当时非洲猪瘟蔓延的紧急形势,迅速部署开展猪瘟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开展线索摸排,有效保护了水源生态安全。针对柳江、洛清江、融江、浔江等江河流域“四乱”污染水源地“老大难”问题,该院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依法监督关停、整治排污企业6家。

“双剑合璧”汇聚力量。据了解,柳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跨区域公益保护,推动柳州市、河池市与贵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四地检察院就接壤地界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协作,共同签署《关于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破解大江大河保护“上下不同心、两岸不同行”等难题。同时,柳州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署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院与辖区内河长办签订协作机制,实现“河长+检察长”机制市县两级全覆盖,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信息共享,畅通涉河线流域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截至目前,柳州市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联合巡河30余次,监督治理被污染饮用水源约150亩,处理近河岸固体废弃物约1550吨。

柳州市检察机关紧盯水污染防治的前端、中端、后端,奏响依法护水“三部曲”。在前端,他们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柳州江河流域各断面的水质分析研判报告,摸清底数,建立护水数据库;在中端,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依法监督治水问题整改和护水工程落实,推动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尾水深度治理等工程项目见效;在后端,综合运用刑事处罚和民事责任追偿的方式,充分发挥法治警示教育作用扩大保护效应。

近年来,柳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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