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发布
3月23日
省委宣传部印发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
2020-2022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
(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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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参评作品门类共设6项: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评选范围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申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予参评。
各参评单位申报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奖项申报权或是第一出品方,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要有一定数量的本省创作人员。图书必须由本省出版单位出版。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3部。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标准和制作质量,切实把代表本地创作水平的作品推荐上报上来。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精品创作生产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重点作品创作和加工提高,推出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作品。此次评选将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入选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参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
个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各市县委宣传部向省委宣传部报送参评作品。省委宣传部联系电话:戏剧、电视剧、广播剧、歌曲类参评作品:65390593,电影类参评作品:65321971,图书类作品:65396384。
公众可通过南海网等平台了解更多参评作品申报要求,获取参评表格。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尤梦瑜
编辑:李乾
校对:樊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