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期:03-22
湘潭市

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1.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元保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的问题。2016年至2019年,黄元保利用时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项出面说情打招呼,安排下属干预承包建设方工程发包,接受特定关系人吃请并收受高档白酒6对、高档香烟6条和红包1400元。2021年5月,黄元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一并受到严肃处理。2.韶山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一级警长沈启明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吃喝费用的问题。2019年年底,沈启明安排其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年终聚餐,消费包括高档香烟1条、白酒2瓶在内共计2500元。期间,沈启明利用时任该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职权和职务影响,要求在该院做工程的某老板安排上述聚餐事项并支付了全部费用。2021年7月,沈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湘乡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黄喜文、公共场所监督科主任周亮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休闲活动安排,以及违反程序执法等问题。2021年9月至11月,黄喜文、周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香烟、槟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出具相关文书,收取罚金后未当场出具收据或发票。另外,黄喜文还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服务后未支付费用的行为。2021年12月,黄喜文、周亮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湘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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