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日期:03-20
租赁住房通知棚户区改造

记者1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我省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通知》明确,今年将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8万套、基本建成13万套,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4.8万套(间)、基本建成7.3万套(间),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00套、基本建成4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82万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3.36万人。要求尽快将省政府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在11月30日前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及时调整准入门槛,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保障力度。

各地需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棚户区改造原则上控制在市、县中心城区和全国重点镇镇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城市危旧房改造,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面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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