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

日期:03-19
医疗机构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新冠肺炎

来源:河南日报

想做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今后,在家可以做,去医院也可以做。3月18日,记者获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文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将采取“技耗分离”方式进行收费,即“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其中前者全省统一政府指导价5元/次,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而检测试剂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已由16.8元降至9.8元,二者费用总和超过15元/人次的,实际收费按照15元/人次封顶。下一步医保部门还将通过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抗原检测试剂价格,减轻群众负担。

文件还规定,群众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3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决定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并组织制定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

河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生物资源室主任许玉玲说,与核酸检测结果相比,抗原检测的优势有两点:一是方便,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类似测孕棒,在家里也可以做,不需要像核酸检测那样依赖复杂的仪器设备;二是快捷,核酸检测一般需要4-6个小时,而抗原检测只需10-20分钟就可以出结果。“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手段,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许玉玲说,如果出现多点散发、聚集性疫情,通过抗原检测能够更快地发现感染者,利于更早开展防控,进一步减少扩散。

不过,许玉玲提醒,新冠肺炎的确诊金标准依然是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作为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检测结果不能取代核酸结果,抗原检测阳性,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确认。(记者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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