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辽宁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第26号、第28号通告的基础上,自3月19日0时起,进一步加强全市相关行业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暂停营业。
二、家居、建材、家电及电子消费类门店和市场暂停营业。
三、汽车销售(含二手车)门店和市场暂停营业。
四、人像摄影、洗染店、家电维修等服务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五、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超市(含商场内超市)、生鲜门店、便利店、奶站、农贸市场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企业可正常营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