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一天发病 检察机关开通紧急救助通道

日期:03-17

释放手续在病房办理

“你好李主任,刚电话回访,李某今天已安全到家,经出院检查身体各项指标全部正常。”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李俊伟接到了偃师区看守所值班所长李宏伟打来的电话。得知这一消息,李俊伟欣慰不已。

李某今年57岁,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入所服刑。在刑满释放前一天,李某在看守所突然发病,经看守所狱医初步诊断为癫痫发作,病情紧急危重,需出所就医。

接到看守所这一报告后,李俊伟立即报请院领导,该院迅速启动所外就医检察工作程序,开通在押人员紧急救助通道,并与公安机关负责人紧急沟通,商定出所就医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联系定点救治机构将救护车直接开到监区,就地及时救治后,再由看守所狱医跟车到医院陪护治疗。

几乎同时,李俊伟到看守所展开调查,了解同监室在押人员情况,并调取审阅李某发病前后时间段监控录像,初步排除他人致伤的可能。随后,李俊伟又督促看守所联系李某家人,第一时间做好情况解释和沟通安抚工作。同时提醒看守所,李某刑期将于第二天期满,按照规定,需第一时间办理释放手续,至迟不能超过释放当天24时。

李某被送到医院当天,李某家人赶到医院,李俊伟也及时赶到医院,并向李某家人详细说明检察机关经监督后已排除他人致伤可能,得到家属理解信任。当天经诊断确定李某为癫痫发作,因救治及时,李某很快转危为安恢复意识。第二天凌晨,看守所民警在病房将释放手续办理完毕,李某被准时释放。随后,李某家人将李某转到其他医院进一步住院治疗。经过近两周的系统治疗,李某康复出院。

检察官电话回访时,李某表示:“我虽然犯罪服刑,但司法机关没有另眼看人,不仅在我犯病时对我及时进行救治,还在第一时间为我办理释放手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一定重新振作起来,努力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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