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十五届江西省委巡视工作规划(试行)》。《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明确在十五届省委任期内,对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省委各部门等共计259个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在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方面,《规划》提出,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两轮常规巡视,每轮巡视30个左右党组织;围绕落实“三新一高”战略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适时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巡视;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统计、政法、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短平快”机动巡视;组织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机构,分行业、系统、领域开展上下联动巡,集中发现和推动解决深层次和共性问题。
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规划》在坚持省领导带队反馈促整改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压实被巡视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责任,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挥巡视成果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党风廉政意见把关等工作中的作用;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整改工作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在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方面,《规划》提出规范省直单位巡察,探索在省委巡视省内垂直管理单位的同时,授权设区市委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步跟进巡察其驻市县单位,一体推动解决系统性问题;加大市级“提级交叉”巡察力度,提升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质效,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