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成渝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和重庆外汇管理部统一谋划、积极探索,在充分开展市场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共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在成渝地区开展外汇管理业务区域一体化试点。2021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同意在成都市和重庆市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和重庆外汇管理部根据批复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点业务操作指引》),正式启动试点。
根据《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外债便利化试点包括以下四项主要内容:
一是同意符合条件的成渝地区非金融企业按照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
二是允许经四川省分局或重庆外汇管理部备案的跨国公司在成渝异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合作银行;
三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成渝地区注册企业在成渝异地办理外债签约、变更及注销登记;
四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成渝地区注册企业在成渝异地办理外债非资金划转类外债提款和还本付息备案。
成渝地区外债便利化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成渝地区涉外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目前全国实施的首个跨区域外债便利化试点,是探索区域外汇管理一体化的重要创新举措。以上试点政策的实施,将极大便利成渝两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成渝地区跨区域办理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利于推动成渝地区企业深度融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运用境内外低成本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成渝两地设立资金中心、融资中心和结算中心,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和重庆外汇管理部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做好协同监管,积极推动各项试点政策加快落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外汇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郭莹 吴迪 朱蓝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