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讯(记者张熙宇)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现代物流业的引导作用,补齐物流设施短板,降低物流成本,省发改委今天印发实施《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我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细则》指出,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示范物流园区和邮政快递等项目建设。支持范围包括: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物流企业新建冷库、购买冷藏设备及冷藏车辆(冷链运输车辆);获得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称号的;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
在补助额度上,《细则》明确,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物流企业新建冷库(1万立方米及以上)、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于获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