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的通知

日期:03-11
疫情新冠肺炎

来源:西北大学

各单位并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遏制当前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全力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市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现通知如下:

1.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公众场合要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自觉遵守“闭环管理”“非必要不外出”规定,教职工因工作通勤或跨校区流动时,乘坐学校班车或私家车,减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2.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义务。师生要主动担当疫情防控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自觉对照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严肃认真进行自查,发现有重合轨迹、时空交集的,要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接到疾控部门涉疫信息通知,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指令,落实流调、隔离等要求,各单位收到涉疫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学校指令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3.遵守门禁管理制度。学校教学区实行封闭管理(太白校区严格落实碑林区防控要求,所有人员出入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校外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所有出入校园人员须扫码、测温正常,教职员工(太白校区教学区住户)出入时须主动出示证件;离退休职工或教职工家属非必要不进入教学区;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须按程序向院(系)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进出校园;教学区停放车辆人员持教职工工作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放车辆。

4.积极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个人防疫工作。遵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降低传播风险。对疫情期间违反校园管理及防疫规定者,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西北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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