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全程跟进监督 助推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完成

日期:03-10
梧州市纪检

“多亏你们,我才能及时收到救助金继续修建房屋,过一个温暖、安心的春节。”近日,在岑溪市糯垌镇大地村因灾倒房户何德祥新建的房屋里,何德祥激动地对前来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2021年梧州市遭受洪涝、台风、干旱、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全市累计受灾44.78人次,受灾农作物11145公顷、因灾倒损房屋36户86间,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为保障梧州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驻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此项工作列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摸底调查、需求上报、方案制定到资金发放等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市应急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扛牢抓实主体责任,使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愉快过节的重要举措。去年12月,驻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到万秀区、岑溪市、苍梧县应急管理局围绕冬春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了解各地救助资金落实和使用等情况时,发现全市七个县(市、区)救助资金发放进度总体缓慢。随后,该纪检监察组马上召开座谈会,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程序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

冬春救助工作刚开始,该纪检监察组就督促市应急局召开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提前部署和谋划。同时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镇村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镇村干部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解读、传达上级文件规定和政策,帮助镇、村干部解疑释惑,引导他们抓好工作落实。

“救助资金的发放是廉洁风险点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审批程序,规范管理使用和发放,杜绝资金截留、沉淀不用等问题。”为确保救助资金精准、直接发放到每一户受灾群众手上,该纪检监察组将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一体贯通、同向发力,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加强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督指导,同时充分发挥“一站(组)两网”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作用,确保灾情及时报送、救灾资金使用规范。

冬春救助工作期间,该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靠前监督,开展明察暗访3次,随机抽查岑溪市、藤县、苍梧县共9个乡镇15个村,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严防出现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持续跟进解决问题,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在该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目前,梧州市55个有冬春救助任务的乡镇,已全部完成资金发放,共发放冬春资金905万元,资金发放率100%。市级向各县(市、区)调拨自治区冬春物资3070件(套),各县(市、区)发放县级配套物资7556件(套),累计救助人口50670人。(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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