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玲、张国芬代表: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日期:03-09

杨宝玲、张国芬代表: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胡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天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玲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南充市六合集团有限公司丝织公司挡车工张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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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检察日报记者杨璐嘉)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被告人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我第一时间就关注了此案,并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检察机关快速批捕这类犯罪,让其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既是对英烈负责、对国家的价值观负责,更是对民族的未来负责。”在谈及对“辣笔小球”一案的看法时,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胡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天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玲表示,对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所动容。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与7部门共同制发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意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995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9400处。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6件。

“检察机关就是要积极发挥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丑化、侮辱英雄烈士的言论,严厉打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维护民族情感和历史记忆,共同营造崇尚英雄、传承英烈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南充市六合集团有限公司丝织公司挡车工张国芬建议,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推进英烈权益保护工作,切实加大英烈保护力度,推动英烈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年来,侮辱、诽谤英烈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一些涉罪人员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杨宝玲代表认为,这说明学校对学生价值观的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作为检察机关,在从快从严打击这类犯罪的同时,还要在今后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只有做到标本兼治,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这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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