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照兰代表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陆青郭树合)“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逃匿境外拒不归案的程三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照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两种程序意义非常重大,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反腐败的决心和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设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2018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增设“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缺席审判制度。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又细化了检察机关适用缺席审判制度的诉讼程序。
“要让法律从纸面走向实践,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莫照兰代表表示,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向意图逃往境外的贪腐人员以及拒不归国的腐败分子发出强烈警示,可以有效敦促外逃人员尽快到案接受法律制裁。
莫照兰代表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在促进这两项制度落地上要承担更重责任,为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贡献更多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