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法院:刑事法庭“搬”进村委会

日期:03-08
平利法院

近日,安康市平利法院巡回法庭在西河镇西坝村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这是平利法院2022年第一例巡回审判案件。

被告人熊某与被害人杨某是同村邻居,因为日常琐事争吵继而大打出手,造成被害人杨某手臂骨折,构成轻伤一级。考虑到被告人及被害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十分困难,刑事审判团队决定在二人住所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审理前,案件承办人及时到被告人家中送达起诉书副本及附民诉状,指定辩护人,并与公诉人、双方亲属、村委会沟通开庭事宜,确保审理正常进行。

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虽然场地设施不齐全,但是审判程序丝毫不简陋,整个审理过程庄严有序,当事人近亲属及广大村民参与案件旁听。公诉机关举证、辩护人及被告人质证,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势进行普法宣传,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在农村,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因邻里纠纷而产生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平利法院坚守为民初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把法庭“搬”到村民身边,让严肃的庭审过程变成生动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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