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检察日报记者郑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乡村振兴进程、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依然是备受关注的热点。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农业农村局三级推广研究员陈仲南
“在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部分年纪较大的农民工回流,在当地农村长期居住养老。如何保障这些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我一直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农业农村局三级推广研究员陈仲南指出,现在的农村养老大多采用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无法亲自照顾老人等种种原因,乡村养老院等集中养老方式成为大部分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的养老方式。
“据我调查了解,很大一部分老人不接受去乡村养老院集中养老。”陈仲南解释说,其一,一些乡村养老院基础设施不达标,空间狭小、环境卫生差、服务保障不到位;其二,一些老人存在去养老院就是“儿女不孝顺、没人养”的传统思想。他提出要提高农村养老补助标准、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传播与时俱进的养老理念等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黄炳锋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黄炳锋认为,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首先要提高村民参保档次,提升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同时,要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谋划乡村产业,建设乡村产业园区,搭建乡村就业平台,让更多的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实现就业与照顾老人的“双赢”。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裴春亮
“我们裴寨村大力发展产业,扩建裴寨社区商业街、建设服装产业园、发展红薯产业、创办跨境电商,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在家门口就业,实现了‘挣钱顾家两不误’。”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裴春亮家乡的乡村就业已经红红火火。
黄炳锋补充说,还要借助乡村振兴,引进优质养老企业,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研究出台规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等系列配套政策,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的上门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田园康养、旅游度假康养等服务,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采访中,农村老人的权益保障也是很多代表关心的话题。“农村老人普遍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主动维权意识差,网络诈骗、非法组织、假冒伪劣商品等让农村老人防不胜防。”裴春亮说,这需要各级司法部门送法到基层、到农村,从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宜居环境等方面释法说理,用法治手段保障农村老人的各项权益。
“要通过农村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建议,要建立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制度,对一些行动不便、高龄、交通不便的老年人要主动上门服务。
“乡村振兴与法治同行,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我们注重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各项权益。”黄炳锋说,检察机关对农村养老院不符合标准的普遍问题发起公益诉讼、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支持起诉都是依法治村、用法治力量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他所在的巴马瑶族自治县,当地检察机关设立“夕阳红”老年保护中心,通过优化涉老专业化办案模式,在司法保障、打击惩处、犯罪预防、综合治理等领域多管齐下,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从司法方式、心理关怀到司法救助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精准高效的司法保障,让康养、怡养理念惠及所有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