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纪代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让监督制约更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

日期:03-06
侦查公安机关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纪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纪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见习记者单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推动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让监督制约更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谈到这项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纪深有感触。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随后,四川省市县两级199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或集中办案区陆续开始运行。

出于对这项工作的关注,两会前夕,朱纪代表特别接受四川省峨眉山市检察院的邀请,视察了办公室的设立和运行情况。

细致了解之后,朱纪代表认为,“检察官定期值班+派员进驻公安办案组”的工作模式,将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和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能力紧密结合,实现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办案效果的高度统一。

“通过重大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检察官能够提前为案件进行质量把关,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帮助公安机关更进一步找准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侦查方向正确、搜集证据及时,有效提升办案质效。”朱纪代表对办公室的高效运行表示了肯定。“要以办公室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检警协作新模式,积极探索办公室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轻微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一室多职能’效力,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职效能最大化。”朱纪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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