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洁秋代表
胡梅英代表
检察日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闫晶晶见习记者谷芳卿)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总理话音刚落,人民大会堂现场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两会期间,“乡村振兴”仍是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今年1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在此之前,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加大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如何评价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对于乡村振兴中的检察作用发挥,他们又有何期待?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幼儿园园长吴洁秋曾经联合两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给张军检察长写信,表达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关注。“在‘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让我印象深刻。希望检察机关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让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吴洁秋代表说。
部分农民虽实现了脱贫,但是收入仍不稳定,一旦家庭遭遇意外情况,就有因案返贫的风险。“司法救助就如同雪中送炭,越及时越好。检察机关要多宣传相关政策,让更多人了解这项制度,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检察帮扶就在身边。”吴洁秋代表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儿童医院主任护师胡梅英表示,对于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社会救助。“刚刚脱贫的家庭抗风险能力低,一旦叠加案件影响,对于家庭的打击是致命的。因此,应该在这方面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建议检察机关对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协调开通先行垫付救助资金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制度关怀民生、扶危济困的作用。”胡梅英代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