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青年报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于3月至6月份在全省开展农村燃气管网标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提升农村燃气管道标志标识管理水平,配齐补足农村燃气管网标识标志,防止因第三方或外力破坏农村燃气管网而引发燃气事故。
此次整治行动由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所辖农村燃气管网标识标志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标识标志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迅速整改。
重点排查内容包括
一是排查燃气管道标识标志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参考标准是《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
二是排查标识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直线地埋管段设置地面标识标志间距一般为30米至50米,燃气阀门井盖上应有“燃气”字样,在混凝土和沥青路面下方应采用圆形金属标识,在人行道、土路边应采用混凝土标志桩,在绿化带、荒地和耕地应使用钢筋混凝土标志桩等。
三是排查标识标志是否牢固准确完好、有无移位。标志标识图案、文字、底色要完好清晰,形状要完好,无残缺;架空和地埋燃气管道标识标志应当固定牢固,能经受住一般外力影响。
四是排查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明确必须设置地面标识标志的点位:农村地埋燃气管道途径地面上方,架空燃气管道跨越街道,燃气管线穿(跨)越公路、桥梁、河流、铁路、涵洞,管道平面转向、三通、起(终)点、钢塑转换接头、牺牲阳极埋设点、绝缘连接件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各相关企业明确责任,边排查边整改,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整改项目进行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