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洪波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省身村党委书记吴金笔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郭玫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检察日报记者张灿灿见习记者王昱璇常璐倩)“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不仅直接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还会严重破坏婚姻登记秩序,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治理的盲点堵点所在。”今天上午,谈到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姚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洪波记忆深刻,“这起案件办结之后,入选了最高检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还推动了一份文件的出台。”
洪波代表所说的这份文件,正是2021年12月31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从制度上打通司法与行政的堵点,合力解决冒名婚姻登记问题。
“公民遭遇‘骗婚’‘被结婚’后,如果这种婚姻关系不能及时撤销,当事人真正想结婚时就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此外,因该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名誉问题,财产、债务问题以及继承问题都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从法律角度阐释了这一社会问题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并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因制度缺失而使婚姻登记造假治理陷于困境的难题。
“在基层治理中,群众有很多事情需要和行政机关打交道,婚姻登记也是如此。冒名婚姻登记行为会产生大量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而影响群众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评价。”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省身村党委书记吴金笔认为《指导意见》提供了解决此类矛盾纠纷的法律救济渠道。
“删除错误婚姻登记信息需要民政、公安、检察、法院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意见》规范、压实了各部门职责,凝聚了社会治理合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解民忧、破难题的信心和决心。”全国人大代表、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郭玫和洪波代表纷纷为《指导意见》的出台点赞。
那么,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如何深化诉源治理?
洪波代表、吴金笔代表一致认为,《指导意见》给了司法和行政机关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在此基础上对这类案件进行探索研究,做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无疑是办理这类案件的最好方式。
黎霞代表建议,“希望完善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行为予以规制,明确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着力帮助受害方删除错误婚姻登记信息的同时,也应与公安、法院强化衔接配合,严厉打击骗婚、诈婚涉嫌的犯罪。此外,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也应共同落实普法责任,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识别骗婚犯罪,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观。”郭玫代表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