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日报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的通告
2022年3月3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张某,男,17岁,户籍为邢台市清河县杨二庄镇袁宋庄村,现就读于河北商贸学校。2月27日因开学乘坐私家车由邢台市清河县来石家庄高新区,曾在高新区移动营业厅咨询业务,小饭店吃午饭,到公共卫生间,之后到校未外出。3月3日凌晨,接邢台市协查通知,张某为邢台市清河县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张某某(张某父亲)的密切接触者;张某随即被隔离,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复检仍为阳性;后经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2月27日以来与张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石家庄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张某,男,17岁,现住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江道58号河北商贸学校宿舍,为河北商贸学校学生。
2月27日8时,因开学乘坐私家车自邢台市清河县来石家庄高新区,11时左右到湘江道与祁连街交口的中国移动祁连街营业厅咨询业务,12时左右在淮河道与天山大街交口的小丁牛肉板面吃饭,后到长江大道与天山大街交口附近的公共卫生间。13时左右到达河北商贸学校后,居校无外出。
2月28日至3月2日,在学校学习生活无外出。
3月3日凌晨1时许,接邢台市协查通知,张某为邢台市清河县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张某某(张某父亲)的密切接触者,凌晨3时10分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高新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