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原政委付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毅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公权私用、执法犯法,热衷于权钱交易的“生意经”,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解决治安纠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付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付毅简历
付毅,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重庆丰都人,党校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8.07四川省丰都县龙河小学、中学教师
1988.07—1994.01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其间:1988.08-1991.08四川省电大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1994.01—1996.01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法纪科副科长
1996.01—1997.06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1994.08-1996.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1997.06—1998.07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1998.07—2001.12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政治指导员
2001.12—2003.02重庆市丰都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2003.02—2006.06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政委
2006.06—2010.04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政委(正处级)
2010.04—2012.02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委
2012.02—2015.06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2.09兼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2015.06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政委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