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湖北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日期:03-03
武汉市湖北省法官

2022年1月,湖北省委办公厅发布今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将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纳入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支持保障力度。为什么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与普通百姓又有怎样的关系?

人民法庭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工作中时常要与人民法庭打交道的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司法所首席调解员汪进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过年之前,我们这边汽车工业园有个房屋租金的问题,当时到4S店去协调,双方的火气都很大,把门堵了,停电停水,就非要到法院去见一个真章。第二天,瞿庭长出面跟他们把法律关系理顺了,毕竟是法官,说的话份量上还是比我们重一些,当时他们就没有闹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

每当调解遇到难题或是陷入僵局,汪进毅就会向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的法官“求助”。法官的释法说理往往更能令当事人信服,法庭出具的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一锤定音,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和效率。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庭长瞿汉春说:“司法确认搞了以后,法官会跟你把相关的路径介绍得很清楚,你自己权衡。这个事调解好了,得到法院认可,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跟诉讼达到一样的效果,不用开庭,不用交诉讼费,何乐而不为呢?”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据此,湖北省委办公厅今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出,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实际运转的人民法庭538个,其中城市法庭103个,乡村法庭352个,城乡法庭83个。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法庭布局,初显成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艳说:“一方面,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根据需要加强专业化法庭建设,比如和平法庭管辖全区道交、民间借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神农架、恩施、武当山等地成立旅游法庭,丹江口、宜昌成立了环境资源法庭。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加强中心法庭建设,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界定人民法庭的规模,在重点乡镇设置中心法庭,其他地区设立法官联络点或巡回办案点,确保司法服务全覆盖。”

2016至2021年相关数据显示,近六年来,我省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结案数约占基层法院全部案件结案总数的四分之一。从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以及劳务合同纠纷占据收案排行前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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