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18时40分,河北石家庄高邑县收到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暴某某返回高邑县,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暴某某在高邑县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月27日凌晨2时47分从天津站乘坐K388次列车(7车厢,14号铺下铺)于8时到高邑火车站,8时10分乘坐私家车离开高邑火车站。
8时25分到8时50分在乐嘉商厦对面的阳光永和用餐。
12时到12时10分在南塔影村口惠民超市购物。
15时到15时20分在高邑县医院门诊大厅自动缴费机缴费。
16时30分进入乐嘉商厦,在乐嘉商厦四楼游戏厅停留。
18时10分到20时在兴华路与工农街交叉口路南碳小六烧烤火锅鸡吃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2022年2月27日与上述时间段有相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属乡镇、社区、单位或县防疫办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在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测温、验码、登记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