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期:02-28
检察院王宏党组成员盘锦市法官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宏简历

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1989.07--1991.03省检察院书记员

1991.03--1995.02省检察院科员

1995.02--1998.02省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1998.02--2002.02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2--2003.06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

2003.06--2006.10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2006.10--2007.09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

2007.09--2012.03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12.03--2012.11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2.11--2013.01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3.01--2018.09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06转换为二级高级法官)

2018.09--2019.08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19.08--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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