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镜头”下办案
湖北恩施:代表现场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
正义网讯(记者戴小巍通讯员程灿谭金星)“为保障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此次听取意见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林勇说道。
近日,恩施市检察院对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邀请州人大代表、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清安现场观看,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其中一起案件的听取意见现场,林勇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刘某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详细释明本案拟处理决定及量刑情况,并听取刘某及值班律师胡鹏的意见。刘某表示,已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
“同步录音录像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检察机关落实得很好!”李清安在听取意见结束后说,“但我还要提一些建议:可以将‘律师’桌牌细化为‘值班律师’和‘辩护人’两块,这样在看录像时会更加直观;将律师座位同犯罪嫌疑人设置在一起,方便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交流。”
“确实如此!”胡鹏非常认同李清安的建议,他补充道:“现在的座位让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有距离感,如果坐在一起会更方便。”
“谢谢两位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马上完善!”恩施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邱宇说,“我们近期印发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规范用语参考》,正是为了将每个细节都做到规范,经得起‘镜头’的考验。我们将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工作,也希望你们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