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蒋长顺通讯员董彦圻)“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真心悔过,能够回家照顾孩子心里终于踏实了,以后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近日,变更羁押措施后的骆某向回访的湖北省孝昌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1年10月,李某甲和李某乙共同商议成立公司,并招募孙某、骆某(两人系夫妻)等10余人作为业务员。由业务员冒充女性身份通过聊天软件添加男性好友,然后按照话术与其进行交流,在取得对方信任后,诱导男性下载虚拟投资平台软件,让其在平台投资。经公安机关查明,该“杀猪盘”团伙自2021年10月至12月以上述方式诈骗数名男性共计1.6万余元。2021年12月,案件侦破后,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孙某和骆某等10余人被羁押于孝昌县看守所。由于孙某、骆某夫妇均被羁押,家中不满2岁的小孩暂由其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因此,孙某、骆某思想上存在一定抵触,其家属也提出对骆某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收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联合未检干警对骆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立案审查。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骆某虽然参与了该团伙犯罪,但属于从犯,且涉案金额不大,骆某也无前科,案件事实基本查清,骆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于是,该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律师、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各方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表示孙某、骆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依法予以惩处,同时为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拟建议公安机关对骆某变更羁押措施。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
会后,孝昌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对骆某变更羁押措施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公安局依法对骆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