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关于在重大项目推进中作风问题线索移送调查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日前,为严格贯彻省委、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联合发文,旨在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推进中作风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的协作配合,压紧压实责任,助推重大项目“加速跑”。
根据文件要求,市委督查考核办在督促重大项目进展中,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等问题,认为需要追责问责的,要进行深入督查了解,指出责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调查处置。为规范问题线索的移送程序,市委督查考核办在移送问题线索时,需出具移送函,并附督查报告、领导批示及相关佐证材料。
“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立专门台账,按程序移交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办理;监督检查部门接到有关问责线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问责建议,形成问责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批后落实。”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我们会及时向市委督查考核办反馈办理情况,由市委督查考核办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我们也会直接向市委报送情况专报。”
据悉,该工作机制出台后,市纪委监委机关已收到4条相关问题线索,并对项目推进缓慢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