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日期:02-24
检察机关童建明

正义网北京2月24日电(见习记者王冬)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检察机关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2019年,最高检修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等10种参与监督方式。据童建明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8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0万余件次。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还要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2021年,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办案等司法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69000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99.3%。”

同时,检察机关还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机制。“2021年12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同步修改为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并完善了监督层级。”童建明介绍称,为了满足实践需要,新增关于“增补选人民监督员”的程序,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的保障机制,完善了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的抽选机制等内容。

“检察机关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为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召开听证会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司法民主参与平台,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当面听取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把听证会做成“法治课”。童建明公布了一组数据来展示此项工作力度与成效——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对13.5万余件存在争议、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案件经听证后纠纷化解率达到了93%;共邀请听证员51.5万人次参加检察听证会,其中人大代表9.4万人次、政协委员7.1万人次、人民监督员13.9万人次。

为确保检察听证规范化、制度化,最高检于2020年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听证案件范围、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听证员意见效力等作出规范。记者了解到,前不久,最高检还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选聘听证员时体现广泛性和专业性,保障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给予听证员必要的履职保障。

“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2021年9月,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法律文书公开的种类,实现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办案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全覆盖。童建明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0余万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余万件、公开法律文书710余万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1万余人次。

据童建明介绍,2019年以来,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系统2.0和“检访通”信访服务系统先后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和信访事项网上全流程管理、群众信访实时查询反馈。“经过试点探索,全国检察机关律师网上阅卷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律师身份核验、申请、阅卷等全部网上完成,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不用跑’。”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累计收到在线阅卷申请3.5万余件次,已完成阅卷2万余件次。

为让检察工作更具亲和力,检察机关还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从2010年5月28日最高检举行第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2年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日渐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参与人员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已成为检察机关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有超过275万名群众和各界人士走进各级检察机关。“2021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举行开放日活动5000多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民营企业家、大中小学生及基层群众7万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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