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除名”试点

日期:02-24
青岛市山东省

青岛日报2月23日讯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企业除名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青岛自贸片区率先开展企业除名试点工作,在省内率先破题企业除名,畅通企业退出渠道,解决企业“退出难”。

姜先生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股东,因企业经营不善长期停业,前段时间他准备办理企业注销时发现,由于合伙股东长期失联,难以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注销。这个“老大难”问题在我市推行企业除名试点以及后续将开展的强制注销改革试点中,将得到解决。

《通知》明确,注册登记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2年以上或者责令关闭满6个月未办理清算备案,也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定。企业被除名后,应当依法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从事与清算或者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企业主体存续。确定除名名单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拟除名名单,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企业或第三人提出存在动产抵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作出除名决定等情形,并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经核实不符合除名条件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从拟除名名单中剔除。公示期满后,行政审批部门作出除名决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被除名后,被除名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被除名企业的名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代替;企业状态作相应标记;被除名企业不再作为市场主体统计。

“推行企业除名试点实际是为后面推行强制注销改革做准备,以此来清除长时间不经营的‘僵尸’和‘失联’的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准入机制大幅优化,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然而“进入容易退出难”,由于注销困难,市场主体中的“失联户”“僵尸户”也逐年增多,影响了市场交易安全,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

为破解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的窘境,在全省尚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青岛借鉴香港、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等先进地区经验出台了《通知》,率先在青岛自贸片区开展除名试点。着眼于构建便利、高效、有序的企业除名工作机制,完善企业除名工作业务规则和流程,实现企业除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清除长期占用各类社会资源的低效、无效企业,从而实现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优化。

“市场环境就像一条江河的水,必须是有出有进,才能流动起来,企业也一样,这才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因此,企业是否能顺利退出,涉及整个市场经济的活力。”有关经济专家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但其中的“失联户”“僵尸户”也逐年增多,影响了市场交易安全,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此次出台《通知》,是为了破解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的窘境,清除长期占用各类社会资源的低效、无效企业,从而实现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优化。下一步,青岛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全市推行企业除名工作。同时,还将对除名企业开展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畅通退出渠道,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更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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