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技术创新真是为了企业发展吗

日期:02-24

“贪污近1.6亿元,他却一直不认罪。”

“贪污手段极为隐蔽,认为检察机关无法认定他的犯罪事实。”

“一度痛哭流涕表示忏悔,而后他又突然全面翻供。”

“是证据,依靠扎实的证据审查,让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受到法律制裁。”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这家高科技公司是一家知名的国有农药企业,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该企业位置越来越临近城市中心,对周围群众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根据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企业搬迁和旧址土壤修复被列上日程。为确保生态安全,国家拨付了几亿元的资金用于生态修复,而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孟连军却盯上了这笔款项。

2019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郑州市监委对孟连军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孟连军到案后,一直辩解自己没有任何违法问题,所开展的都是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并且公司的账目从表面上看也无异常。因案情疑难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郑州市监委商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随后,我院成立办案组对此案开展调查。作为办案组的一员,我和同事们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对孟连军违法犯罪的100多本卷宗进行审查,梳理犯罪事实。

近年来,土壤污染修复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但土壤修复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目前国内市场价格偏高。孟连军便利用自己的业务、技术优势,大胆创新,简化了土壤修复流程,大大降低了土壤修复成本。

但是孟连军技术创新背后却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他贪欲膨胀,妄想把节省下来的国家拨款据为己有。于是他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自己控制的公司围标串标,承接工程,在看似正常的市场价格和治理工程背后,隐藏着孟连军非法侵吞窃取公款的犯罪行为。2013年至2019年,土壤修复工程节省下约1.6亿元,被孟连军套出后用于自己个人的投资、消费。

提前介入期间,我和同事们重点针对该公司土壤修复资金来源、款项拨付的记账凭证、银行流水等材料进行审查,建议监委对土壤修复工程进行专项审计,查明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款、应支付工程款,确认节省下的资金是否属于公款。针对赃款去向,我们审查了200余份证人证言及2000多页转账记录,发现涉案50多笔共计1.6亿元资金去向与孟连军有关,于是建议监委对贪污涉案款项进行会计鉴定,查明资金来源、去向,并制作了详细的资金流向图。针对涉案国有公司,建议监委对各个公司进行审计,查明案发时国有资产状况,以认定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数额。我们还对案件事实认定、定性和追赃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将从中发现的孟连军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犯罪线索,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得到了市监察委的重视和采纳。2019年9月,郑州市监委对该案调查终结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此时的孟连军又全面翻供,提出了新的无罪辩解,称赃款全部用于公司改制和发展,其没有贪污的故意。针对孟连军的无罪辩解,我们办案团队加强证据审查的力度,查明每一笔贪污款项的明确去向,证实涉案款项用途该公司领导均不知情,并未用于公司发展也未纳入公司资产,所有贪污款项均被孟连军非法控制占有。我们更细致地将每起犯罪事实、资金数额、证据逐一绘制表格,使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一目了然,逐个击破了孟连军的无罪辩解。

2020年4月,孟连军因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孟连军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6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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