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从即日起到今年底,交通运输厅将会同公安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启动进一步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我省境内所有船舶、航运企业、河道采砂企业、船员为整治对象,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今年汛期来临前落到实处。这是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进一步清理淘汰一批安全、环保不达标船舶,吊销取缔一批经整改仍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的企业,规范提升一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的船舶和企业,依法查处一批船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船舶结构,优化存量,控制增量,实现船舶“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长效机制。
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汛期,我省连续发生几起船舶失控事件。随后,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未发生1起统计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相关整治措施,强化了整治力度和部门间联动协作,从源头防范化解船舶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航运企业、河道采砂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船舶方面,以灭失船舶、僵尸船舶、涉砂船舶、“三无”船舶、脱管脱检船舶为重点,进行分类整治;船员方面,重点治理配员不足、不适任等情况。
交通运输、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单位将组建工作小组,联合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核查“销号”。省级部门将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评价体系,对各市(州)进行考核。 (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