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监委的起诉意见相继被区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采纳,区住房和建设局原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汤某某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移送法院审理。
“这起案件的成功移送,是我们建立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法法衔接的有益尝试,有力推动疑难复杂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天宁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
汤某某案不属于典型的贪污罪。起初,承办检察官认为汤某某行为属于诈骗,在案件定性上与区纪委监委意见产生分歧。经双方沟通,决定在该案正式提请区检察委员会讨论前,由区纪委监委派员列席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
“我们在会上主动陈述案情,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特别是对汤某某在拆迁过程中贪污公款采取的操作手法、当地征收拆迁领域现实情况等情况。我们还就焦点问题现场回应检察官疑问,令列席会议的员额检察官对案件全貌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区监委委员郭海青说。
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当天,现场12名员额检察官投票,最终以8票同意、4票反对的结果,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采纳了区纪委监委对案件移送审查时的定性。“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实现了‘真理越辩越明’的效果,也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伟民说。
天宁区监委总结汤某某案查办经验,会同区检察院出台《天宁区监委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启动该项制度。制度还对联席会议的审批程序、会议流程、注意事项和成果运用作了详细规定。(江苏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