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遇实习有关问题,学生可向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反映

日期:02-23
教育部教育厅

此前,一些单位和学校以实习为名,组织学生去企业生产的流水线上实习,出现过不少问题。

2月23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针对如何加强实习管理问题作了回应。他表示,只要是遇到实习有关问题,就可以直接向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反映。

陈子季说,由于实习管理涉及的主体比较多,工作链条比较长,出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实习的名义组织学生到企业生产的“流水线”务工的现象,影响很恶劣。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一方面,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核查整改。另一方面,教育部联合人社部、工信部等八个部门,对2016年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定和原来相比,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过程的基本要求。

陈子季表示,这里面有几个重大的突破: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实习的本质就是教学活动,将原来的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都作为实习单位,丰富了实习的形态,重在强化实习效果和实习安全。

二是聚焦职业学校实习治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要求实习单位必须要经学校党组织审议并对外公开,实习中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是重大风险,要按属地管理做好分类管控,支持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合作模式来探索一些实践性的教学改革。

三是推动优先选择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同时也鼓励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来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实习岗位信息,加快推进学生实习保险覆盖面等。

四是要加强与地方的协同配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鼓励支持学校和实习单位开展学生实习,同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求跨省实习必须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是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

“同时,我们向社会公布了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习管理的咨询监督电话,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只要是遇到实习有关问题,就可以直接向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反映。”陈子季表示,教育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实习专项排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实习各方规范签署和履行实习协议,提高实习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张玉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十三问——新华社记者访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负责人 香港正式申请加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