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始县人民法院与建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决定成立县检察院在县法院派驻民行检察工作室。2月17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常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钘为民行检察工作室揭牌。
民行检察工作室建立“定员定期定岗”工作责任制,专人定期到工作室上班;对当事人来访进行登记、对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对法院结案进行随机评查;法院随案给当事人发放“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审管办提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收结案信息,为工作室查询和掌握立案、审判、执行环节每起案件的进展情况提供便利,达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监督实效。
揭牌仪式后,相关负责人迅速开展工作,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法院审管办的工作人员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分发至法院立案庭、民行审判团队、执行局。在立案时分发给案件原告或申请执行人,承办法官负责送达给案件被告或被执行人。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建始法院将切实把法律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客观公正办理审判执行案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抓好《意见》的落实,审判管理部门将认真谋划部署、细化对接措施,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